中兰环保: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查股网  2024-08-29  中兰环保(30085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67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肖铁青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王需如先生,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保军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肖铁青先生、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需如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保军先生收到处罚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宋保军2024/4/9监督管理措施深圳证监局因在执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宋保军2024/5/24自律监管措施深交所因在执行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阅后,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