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南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南合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就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4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2,550.00万元,扣减发行费用5,744.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805.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亚验[2020]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3,620.69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46,805.97 |
减:募集资金使用 | 25,807.01 |
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金额 | 1,304.58 |
2020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915.77 |
2021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 11,725.44 |
项目 | 金额 |
2022年募投项目支出 | 11,861.21 |
加:利息收入 | 2,622.92 |
减:手续费支出 | 1.19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23,620.69 |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 11,620.69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12,0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监管指引第2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2020年8月1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属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吕城支行 | 32050175910000000219 | 3,265.2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8110501011101589285 | 7,253.4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 632279275 | 1,102.01 |
合 计 | 11,620.69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805.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61.2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807.0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1,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建设项目 | 否 | 18,250.00 | 18,250.00 | 4,723.83 | 11,948.10 | 65.47 | 2022年12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年产3,300件复杂薄壁高温合金结构件建设项目 | 否 | 25,820.00 | 25,820.00 | 6,675.19 | 12,116.45 | 46.93 | 2023年7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735.97 | 2,735.97 | 462.19 | 1,742.46 | 63.69 | 2022年12月25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6,805.97 | 46,805.97 | 11,861.21 | 25,807.01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46,805.97 | 46,805.97 | 11,861.21 | 25,807.0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一、“年产3,300件复杂薄壁高温合金结构件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1、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年产3,300件复杂薄壁高温合金结构件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 2、项目延期的原因:项目所涉产线设备多数为定制化设备,技术参数要求高。受国内外前期大环境影响,项目产线设备采购谈判、设计制作、发货运输及安装调试周期均有所延长,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实施进度未达预期。 二、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年产1,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12月25日结项,报告期仍处于建设期,未达到正常运营条件,暂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年产3,300件复杂薄壁高温合金结构件建设项目: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未达到正常运营条件。 3、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主要用于研发中心的研发设备购置,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利于巩固提高公司在行业竞争中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领先水平,以适应公司快速稳健发展的要求,其效益体现在为公司产品改良或新品研制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为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年产3,300件复杂薄壁高温合金结构件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布局的合理性,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3,300件复杂薄壁高温合金结构件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项目实施具体用地变更为原规划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为“苏(2020)丹阳市不动产权第0019727号”)以及公司以自有资金新增购置的土地(毗邻现有厂区建筑,土地使用权证为“苏(2021)丹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243号”);项目新建建筑面积变更为 |
20,960平方米,较原规划新建建筑面积4,420平方米增加了16,540平方米,增加建筑工程投资约2,700万元,占项目原投资总额比例10.46%,增加建筑工程投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补足。本次变更除实施地点和部分建设内容变更外,项目建设背景、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经济效益预测仍与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2022年11月,前述不动产权证“苏(2020)丹阳市不动产权第0019727号”及“苏(2021)丹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243号”因新建建筑厂房竣工验收合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证书编号为“苏(2022)丹阳市不动产权第5016990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建设内容,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建设内容事项无异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40.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04.58万元和支付的发行费用435.90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亚鉴[2020]46号”《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1、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建设项目”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52.56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截至2023年1月29日,公司已将实际节余的募集资金8,362.13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转出至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2、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实施上述募投项目过程中,坚持专款专用、科学合理、高效节俭的原则,在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严把采购环节关,通过加强市场调研、商务谈判并采取询比价、招投标等方式合理降低采购成本费用。 (2)在国内外前期大环境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本着高效节俭的原则,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对“年产1,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建设项目”中部分计划采购的进口设备(主要为真空感应炉、真空时效热处理炉)进行了国产替代,降低采购成本4,900余万元,合理配置了资源,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一台进口检测设备,未能最终实现采购。通过项目在建设期的沟通和了解,国内目前已有多台套同类型设备可以提供对外检测服务,未来,公司将通过委外检测的方式满足研发工作中相关的检测需求。 (4)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中包含了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主要为部分设备的验收款及质保金,具体情况为: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均已安装调试完成,由于部分设备尚处于验收阶段或在质保期内,根据合同约定未满足部分设备验收款或质保金的支付条件,因设备验收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完成补流后在达到部分设备验收款或质保金支付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5)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期间,取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23,620.69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11,620.69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12,000.00万元。该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安全性高,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年产3,300件复杂薄壁高温合金结构件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布局的合理性,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3,300件复杂薄壁高温合金结构件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项目实施具体用地变更为原规划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为“苏(2020)丹阳市不动产权第0019727号”)以及公司以自有资金新增购置的土地(毗邻现有厂区建筑,土地使用权证为“苏(2021)丹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243号”);项目新建建筑面积变更为20,960平方米,较原规划新建建筑面积4,420平方米增加了16,540平方米,增加建筑工程投资约2,700万元,占项目原投资总额比例10.46%,增加建筑工程投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补足。本次变更除实施地点和部分建设内容变更外,项目建设背景、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经济效益预测仍与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2022年11月,前述不动产权证“苏(2020)丹阳市不动产权第0019727号”及“苏(2021)丹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243号”因新建建筑厂房竣工验收合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证书编号为“苏(2022)丹阳市不动产权第5016990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建设内容,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建设内容事项无异议。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40.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04.58万元和支付的发行费用435.90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亚鉴[2020]46号”《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材料建设项目”和“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52.56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月29日,公司已将实际节余的募集资金8,362.13万元(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转出至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23,620.69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11,620.69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12,000.00万元。该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安全性高,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1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084号),会计师认为:图南合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图南合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梅明君 范信龙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