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