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关于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通安益”)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395,896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21%)。其中,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2023年8月10日,公司收到股东金通安益的告知函,前述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该减持计划期间内,金通安益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061,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金通安益 | 集中竞价 | 2023.5.11-2023.8.4 | 27.34 | 1,061,325 | 0.44 |
合计 | 1,061,325 | 0.44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金通安益 | 合计持有股份 | 5,395,896 | 2.21 | 4,334,571 | 1.7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95,896 | 2.21 | 4,334,571 | 1.7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5,395,896 | 2.21 | 4,334,571 | 1.78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承诺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通安益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金通安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