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11-07  协创数据(300857)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协创数据股票代码:3008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鹿山社区一组彭水工业园区科技孵化楼B区6-550室

权益变动性质:被动稀释、股份减持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协创数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协创智慧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协创数据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和减持股份导致股份减少
报告书、本报告书《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注册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鹿山社区一组彭水工业园区科技孵化楼B区6-550室
注册资本5,6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股东及持股比例耿四化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耿四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715022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2日
经营期限2014年12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鹿山社区一组彭水工业园区科技孵化楼B区6-550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耿四化性别:男证件号码:R816****国籍:中国职务:执行董事、总经理长期居住地:中国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情况: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担任职务
1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2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偶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东莞市协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5协创芯片(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深圳市协创芯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7深圳市协创立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8海南康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耿四化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过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关系结构图

五、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协创数据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自首次公开发行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1.38%下降至26.38%,累计变动比例达5.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及披露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6),协创智慧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8,0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76,0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协创智慧本次减持计划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9,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会遵守上述减持计划,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资金需求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协创数据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被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243,264股。上述股份于2023年3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06,557,782股增至243,801,046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后,协创智慧持股数量不变,因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由31.38%被动稀释至26.59%。

2、协创智慧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499,959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协创智慧集中竞价2023年10月30日至 2023年11月3日28.23-29.63499,9590.21%
合计499,9590.21%

注:协创智慧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协创智慧合计持有股份64,819,00031.38%64,319,04126.3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64,319,04126.38%
有限售条件股份64,819,00031.38%0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本206,557,782股计算所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是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总股本243,801,046股计算所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已于公司上市满三年之际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它权利限制。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499,959股,不存在买入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耿四化

2023年11月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 地深圳
股票简称协创数据股票代码3008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保家镇鹿山社区一组彭水工业园区科技孵化楼B区6-550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 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持股数量:64,819,000 持股比例:31.3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64,319,041 持股比例:26.38% 变动数量:499,959股 变动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3月24日 方式: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4.79%; 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 方式: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0.21%。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附表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拟继续减持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进行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耿四化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