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3-31  协创数据(300857)公司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前述担 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 年3 月28 日、2025 年4 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 为自公司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为准),该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 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协创数据技术(香港)有限 公司和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等子 公司(含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担保,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 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4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2025 年5 月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6 月13 日召开了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新 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受关联 方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 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或非 金融机构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 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 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新增授信 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本次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新增授信相应新增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8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额度,担保授权有效期 间为自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5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新增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 年10 月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2025 年11 月6 日召开了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 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 准),该新增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 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授信额度。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本次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新增授信相应新增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4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额度,担保授权有效期 间为自公司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预计不超过2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2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10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新增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 年12 月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2026 年1 月5 日召开了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 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该新增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本次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新增授信相应新增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6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额度,担保授权有效 期间为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8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8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12 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新增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2026 年2 月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3 月2 日召开了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 万元或等值外 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 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 该新增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本次子公 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新增授信相应新增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1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额度,担保授权有效 期间为自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55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不超过55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2 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5 年度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以下简称“华 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子 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创”)与该行 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1.5 亿元人民币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

(二) 借款人: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三) 保证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 协议主要内容:

1. 被担保的最高余额:1.5 亿元人民币整。

2. 保证担保的范围: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 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 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 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 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

有费用,计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 的最高债权额。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期间: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 如下方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 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 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 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 限届满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前述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078,408.40 万 元(其中担保所涉的美元金额已按照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汇率换算),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合肥包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