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8 月1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了第 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 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6 年8 月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三)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 名。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耿康铭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上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全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02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编制了《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全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 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总 计不超过人民币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 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 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 准),该新增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 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新增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 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 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 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 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 的授信提供担保,该担保额度已分别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5 年度股东会、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 年 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6 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63)。担保授权有效期间至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除 上述已审议的担保额度外,本次新增授信事项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种类、 期限等以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签订的担 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