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拓生物: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4-08  科拓生物(300858)公司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不含转托管),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他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相关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职务自查期间合计买入(股)自查期间合计卖出(股)
1刘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01,500
2孙天松董事长016,844,490
3林伟董事16,844,4900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经公司核查:

1、刘磊先生在自查期间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其减持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孙天松女士股份变动系基于其与林伟先生于2023年8月4日签署的《关于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孙天松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844,490股转让给林伟先生,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孙天松女士在转让以及林伟先生在受让公司股票时均未知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的自查期间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业务单号:114000040314);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业务单号:114000040314)。

特此公告。

北京科拓恒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