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域: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55,000,000股进行测算,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6,500,000.00元(含税)。若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二)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方法一致。
(四)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准噶尔路229号
咨询机构: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侯伟
咨询电话:0994-3225611
传真:0994-322561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