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更正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部分披露内容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26.210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733.1308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13,726.210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13,733.130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更正后:
二、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33.130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716.7748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13,733.130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13,716.774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披露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