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收到股东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股东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沙晓岚先生发来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以下简称“《提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的认可,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就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建议如下:
以实施 2023 年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本人承诺在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将按规定程序拟订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与 2023 年年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议的具体落实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目前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