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4-006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市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沙晓岚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提交的《关于提议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函的具体内容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
沙晓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7,457,799股(占公司股份41.89%),并通过西藏晟蓝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8.7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5、提议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提议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提议函提交日,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后续如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上述提议后,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