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0  锋尚文化(30086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60 证券简称:锋尚文化 公告编号:2024-036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7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9%,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90人,回购价格为26.56元/股,回购总金额合计人民币3,179,232元。

2、公司已于2024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7,167,748股减至137,048,048股。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3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1年1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11月12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北京锋尚世纪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1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1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4人,实际授予数量为32.14万股,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12月29日。

(六)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21人,实际授予数量为6.92万股,预留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

(八)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5名离职激励对象及对应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35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并于2023年7月19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2024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一)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及对应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97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根据公司说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公司说明,本激励计划中公司未达到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30%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其首次及预留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07,34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19,700股。

(二)回购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

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25日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的回购价格为26.56元/股。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9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700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

三、股份注销手续办理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4BJAA7B0038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4月3日止,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3,179,232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7,167,748股减至137,048,048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 变动(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56,679,76441.32%-119,70056,560,06441.2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0,487,98458.68%080,487,98458.73%
三、股份总数137,167,748100.00%-119,700137,048,048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