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锋尚文化”)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5),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二期”)计划在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4 年 12月11 日至2025年3月1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不超过 3,773,4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0%(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86,73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886,73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5年2月7日,公司收到和谐成长二期的《关于减持锋尚文化股份触及1%的告知函》。在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2月6日期间,和谐成长二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了锋尚文化742,660股,累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37%(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和谐成长二期持有锋尚文化的股份数量为11,229,53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5.9532%(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住所
住所 | 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L33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2月6日 | |||||||
股票简称 | 锋尚文化 | 股票代码 | 30086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变动方式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和谐成长二期 | A股 | 集中竞价 | 742,660 | 0.393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1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2 | |||||
和谐成长二期 | 合计持有股份 | 11,972,192 | 6.3455% | 11,229,532 | 5.953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972,192 | 6.3455% | 11,229,532 | 5.9532%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锋尚文化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和谐成长二期为锋尚文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东,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11,972,192股,占公 |
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190,931,343股,扣除公司当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188,673,323股。
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190,931,343股,扣除公司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为188,629,823股。
司总股本比例6.35%(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和谐成长二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告知函发出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司总股本比例6.35%(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 和谐成长二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告知函发出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锋尚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