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资额、融资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签署协议。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事项还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二、对公司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取得适当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并提交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和执行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五、拟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