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4月25日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吴英、刘洪新、贾海波、周湘、王明智、汪方军、杨建君,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英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认真、细致地讨论和投票表决,通过了下述决议: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内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