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融资额度,票据池业务融资额度的授权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融资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授权期限
该票据池融资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融资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业务合同约定的业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融资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授权期限内,该融资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票据池融资额度内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等方式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年。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承兑汇票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融资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2023年10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授权董事长在融资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融资额度、金额等;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6亿元的票据池融资额度,票据池业务融资额度的授权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融资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