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5日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有邢国华、刘海涛、司静,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国华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认真、细致地讨论和投票表决,通过了下述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4)。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