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10月18日收到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龙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柳生辉先生、王彬彬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原保荐代表人王彬彬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华龙证券决定委派郑正先生(简历附后)接替王彬彬女士的工作,继续履行后续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柳生辉先生和郑正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司对王彬彬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忠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郑正先生简历
郑正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龙江元盛IPO项目、三维天下及东方帝维推荐挂牌项目、武威凉州区政府财务顾问等项目,之前曾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审计机构,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