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38号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
1.8亿元参加上海星思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思半导体”)的融资事项,本轮融资完成后,你公司预计直接持有星思半导体约5%股权,按相应比例换算,星思半导体投后估值约36亿元,增值率约5,142.86%。
1.你公司主营产品为分析测量仪器,主要应用于环境监测、交通管理、气象观测等领域。星思半导体主要从事基带芯片和相关通信模组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与你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较弱。请你公司:
(1)结合你公司现有业务开展情况,基带芯片行业市场情况、技术发展、竞争格局,以及星思半导体的产品及技术优势、核心团队情况、核心竞争力、客户开拓情况等,充
分说明在标的公司尚未盈利、报告期内收入规模下滑的情况下,你公司跨行业且以较高溢价投资标的公司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与你公司现有业务是否具有协同作用,投资决策是否审慎、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2)结合公司流动性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周转情况等说明大额对外投资对你公司流动性的影响。
2.星思半导体成立于2020年,公告显示,其主要基带芯片产品尚未大规模量产,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的净资产分别为3.79亿元和0.7亿元,2022年和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75亿元和0.26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96亿元和-3.09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星思半导体业务开展情况、经营模式、在手订单具体情况、收入确认方式、主要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情况等说明星思半导体2023年度收入同比大幅下滑、2022年和2023年持续大额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其研发进展、盈利情况是否符合预期,未来业绩实现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说明本次投资星思半导体估值的确定依据、评估方式及合理性,与其前次融资估值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星思半导体本轮融资在高溢价率的情况下对未来业绩、经营情况等是否设置相关承诺,是否存在对投资者的利益保障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3.公告显示,星思半导体芯片产品的主要市场为FWA(固定无线接入)和卫星通信行业,同时,公告风险提示部分显
示,全球5G FWA市场主要在海外,如果未来国际经营环境恶化,将导致星思半导体海外市场拓展不达预期。请结合星思半导体业务构成及目标客户群体,说明该风险事项的具体影响。
4.结合上述问题,请你公司董事说明针对本次事项是否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是否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
3.3.6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相关决策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5.你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请说明本次交易的具体筹划及决策过程、关键时间节点和参与人员;核查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重要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近6个月以来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向我部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6.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4年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安徽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