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庐熙投资、十月资管)

查股网  2024-01-05  蓝盾光电(3008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62 股票简称:蓝盾光电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蓝盾光电股票代码:300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230室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230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5层01单元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5层01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未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蓝盾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9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备查地点 ...... 14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作如下释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庐熙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十月资管/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蓝盾光电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U34M8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03-25
出资额20000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颜晓雯)
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230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合伙人信息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5.001.025%
2张冬云5,000.0025.000%
3彭焱1,000.005.000%
4余竹云2,000.0010.000%
5李华贞500.002.500%
6龚寒汀300.001.500%
7崔岭495.002.475%
8肖玉春1,000.005.000%
9秦大乾3,500.0017.500%
10刘良恒1,000.005.000%
11夏桑500.002.500%
12上官豪军1,000.005.000%
13杜昌勇800.004.000%
14陈锦芳500.002.500%
15杨美娜250.001.250%
16程明华450.002.250%
17卫功德500.002.500%
18简易500.002.500%
19江玉玲500.002.500%
合计20,000.001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颜晓雯中国上海市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4106311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3-11-29
出资额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龚寒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5层01单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比例
1龚寒汀1,050.0035%
2曾年生990.0033%
3崔岭870.0029%
4高敏岚90.003%
合计3,000.001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龚寒汀中国上海市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十月资管是庐熙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庐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十月资管合计持有蓝盾光电股份6,593,434股,占蓝盾光电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53%,不再为蓝盾光电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庐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十月资管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1.025%

庐熙投资

庐熙投资十月资管

十月资管蓝盾光电

蓝盾光电

4.85%

4.85%

0.1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蓝盾光电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外,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持有蓝盾光电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自2022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蓝盾光电股份3,031,1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蓝盾光电股份6,593,434股,占蓝盾光电总股本的4.999953%,不再为蓝盾光电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庐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十月资管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8月28日至 2024年1月5日30.14208.111.578146
大宗交易2022年1月4日至 2022年1月21日35.4465.000.492910
2023年10月18日25.1230.000.227497
合计303.112.298553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庐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十月资管合计持有股份962.45347.298505659.34344.9999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62.45347.298505659.34344.99995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蓝盾光电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蓝盾光电及股东的情形,不会对蓝盾光电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蓝盾光电股份不存在被质押、

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蓝盾光电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庐熙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十月资管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8月28日至 2024年1月5日30.14208.111.578146
大宗交易2023年10月18日25.1230.000.227497
合计238.111.805643

除上述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蓝盾光电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

颜晓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龚寒汀

签署日期:2024年1月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经签署的本报告。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铜陵市
股票简称蓝盾光电股票代码30086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230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5层01单元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9,624,534股 持股比例:7.29850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593,434股 持股比例:4.999953% 变动比例:-2.29855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5日 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其他 ?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持有蓝盾光电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仅为《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

颜晓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十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龚寒汀

签署日期:2024年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