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刘宏先生原定任期至2025年1月27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宏先生通过海南百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离任后,刘宏先生将继续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减持相关规定,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宏先生在任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