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62 证券简称:蓝盾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0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1,869,930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6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10,022,114.6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52,747,97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4,617,902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
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1,869,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8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1,869,93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4,617,902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4年6月14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293 | 袁永刚 |
2 | 08*****552 | 海南百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3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6月14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变动前股本 | 本次转增股本 | 变动后股本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股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676,353 | 17.95 | 9,470,541 | 33,146,894 | 17.95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8,193,577 | 82.05 | 43,277,431 | 151,471,008 | 82.05 |
三、股份总数 | 131,869,930 | 100.00 | 52,747,972 | 184,617,902 | 100.00 |
注:本次转增股本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184,617,902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3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永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单位/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承诺中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3.91元。若后续在上述承诺期间公司再发生派发股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及投资管理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咨询联系人:万露露咨询电话:0562-2291110
十、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