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关于卡倍转债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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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3-048债券代码:123134 债券简称:卡倍转债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倍转债摘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卡倍转债”赎回日:2023年3月15日;
2、“卡倍转债”摘牌日:2023年3月23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290号”文核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7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2.79亿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号”文,公司
2.7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卡倍转债”,债券代码“123134”。“卡倍转债”转股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26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92.50元/股。
(二)“卡倍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第一次调整转股价情况: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董事会决定将“卡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本次调整前92.50元/股向下修正为76.00元/股,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1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第二次调整转股价情况: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卡倍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至
75.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3、第三次调整转股价情况: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5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30.00万股,占调整价格前公司总股本(截至2022年12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55,236,105股)的0.54%。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后,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6日上市。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情况,公司“卡倍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A×k)/(1+k)=(75.70+43.34*0.54%)/(1+0.54%):
(其中:P0=75.70元/股;A=43.34元/股;k=300000/55236105=0.54%;)调整后的“卡倍转债”转股价格为75.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6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2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卡倍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75.53元/股)的130%(含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已触发“卡倍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过程
1、“卡倍转债”于2023年2月2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已于2023年2月2日至赎回日前在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30次“卡倍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卡倍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3 年3月15日为“卡倍转债”赎回日,公司已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3月1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卡倍转债”。
4、2023年3月20日为“卡倍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23年3月22日为赎回款到达“卡倍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卡倍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卡倍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摘牌安排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卡倍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卡倍转债”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3年3月23日起,公司发行的“卡倍转债”(债券代码:123134)将在深交所摘牌。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5106655联系邮箱:stock@nbkbe.com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