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4-059债券代码:123238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的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和《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6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8,340股,占截至公司2024年6月24日总股本的0.0469%,最高成交价为35.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83元/股,成交金额为2,002,08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约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80,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4,440,324.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5,552,259股。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2.5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