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环境: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南大环境(300864)公司公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监事会主席 钱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2年度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主要议案公告刊登 指定网站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 3月7日《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巨潮 资讯网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 4月26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巨潮 资讯网
《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董事会授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筹资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筹资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 5月31日《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巨潮 资讯网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 8月26日《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 10月12日《关于权益分派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巨潮 资讯网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 10月26日《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审议程序,认为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会成员听取了公司相关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

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和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相关制度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期内,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单个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影响,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关联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7.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31日,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2日,并同意以14.6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27名首次激励对象授予412.1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向预留部分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50.49万股限制性股票。

8.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遵循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保持与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股东的权益。同时,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