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12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5月25日以书面及口头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袁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公司监事袁涛先生、高天银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信誉良好且具备公司对外担保条件的客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能够有效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挖掘客户资源,促进公司经营资金的回笼。公司要求客户关联股东一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以及提供反担保措施将担保信用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风险总体可控。涞源旭安建材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提供上述担保对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拟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推荐租赁客户—涞源旭安建材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8.60万元与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