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12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17日以书面及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甘德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王振伟先生、何熙琼先生、李西臣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并为公司推荐的租赁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为客户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