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在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工业大道12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以书面及口头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德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甘德君先生、李西臣女士、何熙琼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决定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战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镇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投资设立100%控股的PT.DAHONGLI MACHINE INDONESIA(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亿印尼盾(约6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43万元),其中公司持有70%股权,成都镇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公司合计实
际持有100%股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