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将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签订《回购担保合同》,拟为公司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996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业务合作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客户提供担保情况的概述为帮助下游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强化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公司拟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合作并签订《回购担保合同》。具体情况:由公司向海通恒信推荐公司客户,并经海通恒信审核、评估后作为开展直接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的承租人。在《回购担保合同》期限内,海通恒信、公司及客户将采用融资租赁的模式开展业务合作。由海通恒信与客户(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后,海通恒信向公司购买客户(承租人)指定的租赁设备,并由海通恒信与客户(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出租给客户(承租人)使用,客户(承租人)按约向海通恒信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或者客户(承租人)购买设备后将设备出售给海通恒信,客户(承租人)与海通恒信签订《融资回租合同》租回已出售的资产,约定租赁期限,按约向海通恒信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在触发约定的回购情形时,公司根据海通恒信《回购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将向海通恒信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向海通恒信支付相应价款,回购租赁物。
二、被担保人情况鉴于目前公司产品销售事项涉及需要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尚未确定,故对被担保人基本条件和情况做出基本要求。基本情况: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的信誉良好并满足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客户条件、经海通恒信审核符合融资条件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且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租赁合同项下到期未付租金+租赁合同项下的逾期利息+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租金+租赁合同项下的留购价格+回购手续费1000元
2、担保方式:回购担保
3、担保期限:单笔业务担保期限不超过24个月
4、担保额度:以客户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3,996万元
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及担保金额以具体业务发生时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公司后续将与被担保人协商,在实际签署合同过程中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同意公司与海通恒信开展合作并为公司推荐的租赁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996万元的融资租赁回购担保。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销售产品向满足条件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服务,可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拓宽销售渠道,多渠道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董事会同意上述为销售公司产品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222.63万元(不含本次事项),占最近一期末(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6.08%,公司未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提供的对外担保中存在一项逾期担保,公司已履行担保义务支付回购保证金931,587.57元,同时由永赢租赁起诉被担保人。
六、备查文件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回购担保合同》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