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http://ddx.gubit.cn  2023-07-19  安克创新(300866)公司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

3、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身份信息、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情况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根据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包含外籍员工)。

5、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