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4  安克创新(3008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866证券简称:安克创新公告编号:2023-057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15:0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健兴科技大厦B座4楼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阳萌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5,350,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6,427,207股的50.52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9,566,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6,427,207股的

44.18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5,783,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6,427,207股的6.343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5,783,7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6,427,207股的6.34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6,427,207股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5,783,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6,427,207股的6.3439%。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高文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公司已于2023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3)。截至征集时间结束,征集人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94,602,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62%;反对10,747,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3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036,2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3167%;反对10,747,5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1.68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94,602,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62%;反对10,747,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3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036,2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3167%;反对10,747,5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1.68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602,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62%;反对10,747,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38%;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036,2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8.3167%;反对10,747,5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1.6833%;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钱珍、黄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