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一、投资概述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之洋”)与无锡金可昇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可昇”)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东莞市杰美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政府部门核准为准),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杰之洋以自有资金出资255万元,占比51%;金可昇出资245万元,占比49%。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行政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杰美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小布二路5号1栋1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邵先飞
主营业务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纤维板制造;玻璃纤维制品销售;复合板制造;复合板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胶表面处理;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专用
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无锡金可昇模塑科技有限公司49%。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当地政府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无锡金可昇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注册地址:无锡经济开发区高浪东路518-10-237
法定代表人:杨绪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金可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查询,金可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是基于杰之洋经营及战略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公司自身及社会优质资源进行产业整合;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公司围绕主营业务探索和延伸业务领域,为公司寻求新的营收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二)投资风险
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技术研发与落地实施进度等不可预知的风险,后续运营及盈利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政策调整以及内部管理等风险因素,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风险变化,强化内部管理以积极防范和应对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杰之洋自有资金,其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有机会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