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谌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杰之洋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增设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募集资金托管专户银行,新设立的专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理财/现金管理]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事宜。通过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以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