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查股网  2024-08-07  杰美特(300868)公司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7月27日通过内部宣传栏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内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6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公示。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有关异议,监事会负责记录有关信息。公示结果: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其他异议。

二、核查情况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