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2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谌建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戴伟辉先生、独立董事康晓阳先生、董事杨美华女士、董事张玉辉先生、董事邵先飞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