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泰医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13  康泰医学(300869)公司公告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一、承诺事项概述

2018年1月31日,北京超思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超思”)在美国提起诉讼,指控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康泰医学系统(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康泰”)在美国销售的某些指夹式血氧仪侵犯其于美国申请的专利“FINGERTIP OXIMETER AND A METHOD FOR OBSERVING AMEASUREMENT RESULT THEREON”(U.S. Patent No. 8,639,308),本案由美国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受理。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该美国专利诉讼出具了赔偿承诺。2020年4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坤先生出具了《关于美国专利诉讼案件有关事项的承诺》,承诺对美国专利诉讼案的不利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在美国专利诉讼案件中,如法院最终判令康泰医学和美国康泰需向北京超思承担赔偿责任,或康泰医学和美国康泰因与北京超思达成和解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承诺自愿承担上述相关赔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十一)其他重要承诺”。

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及美国康泰与北京超思就前述专利权纠纷案件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公司及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康泰需向北京超思支付1,000,000.00美元(大写:壹佰万美元)赔偿金,并在2024年12月25日或之前支付至北京超思指定的账户;北京超思、其继承人和受让人特此豁免并解除康泰因诉讼中指控的截至本协议生效日(包括该日)康泰销售被控侵权康泰血氧仪而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费用或律师费索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二、承诺履行情况

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2日,公司通过电汇方式向北京超思支付了《和解协议》约定的款项1,000,000.00美元(大写:壹佰万美元)。

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3日,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坤先生支付的上述美国专利诉讼案件和解赔偿金7,187,6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柒佰壹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按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1876元,折合1,000,000.00美元(大写:壹佰万美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履行完毕所作出的上述美国专利诉讼案件有关事项承诺中的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缴纳的前述款项,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向北京超思支付美国专利诉讼案件和解赔偿金的汇款单》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坤先生向公司支付美国专利诉讼案件和解赔偿金的银行汇款付款通知单》

3、《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坤先生支付美国专利诉讼案件和解赔偿金的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