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关于回盛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盛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32,债券简称:回盛转债
2、转股期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7年12月16日
3、暂停转股期间: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
4、恢复转股日:2023年6月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70号)同意注册,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回盛转债”自2022年6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回盛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回盛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至2023年6月1日(星期四)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盛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回盛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2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