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轮值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更好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管理能力,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总经理采用轮值制度。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免去张卫元先生总经理职务,免去杨凯杰先生副总经理职务,同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凯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轮值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余虎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通过后,张卫元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简历
杨凯杰,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海南椰岛集团武汉公司财务部、市场部经理,湖北锦盛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5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杨凯杰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26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余虎杰,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5月进入公司,曾任公司生产部经理、采购部经理、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集采中心总经理。
截至目前,余虎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310股。余虎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卫元先生具有亲属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