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总经理轮值制度(2023年8月)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轮值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更好适应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管理团队,不断推进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轮值制度公司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设置轮值总经理一名,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第三条 轮值人选范围轮值总经理人选范围为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选任。第四条 轮值总经理职责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轮值制度。轮值总经理根据《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总经理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义务。轮值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3、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4、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5、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或规章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
和解聘;
10、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11、根据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12、非董事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13、《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轮值总经理权限范围的事项,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第五条 聘任程序
1、轮值总经理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轮值人选范围中筛选。
2、轮值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聘任。
第六条 期限轮值总经理任期一年,连聘可以连任。若轮值期间轮值总经理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法完成公司绩效目标和管理要求的,则可由公司董事会提前终止该轮值总经理职务。
第七条 工作评价
轮值总经理属于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绩效部门组织进行,参照《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执行。
第八条 附则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回盛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