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4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卫元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回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3.33元/股)的情形,根据《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触发“回盛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远发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回盛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回盛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高于调整前“回盛转债”的转股价格(即27.45元/股),则“回盛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回盛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回盛转债”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回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号)。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5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