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债券代码:123184 债券简称:天阳转债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
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之一致行动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之一致行动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皓宏智业”或“转让方”)(曾用名:北京天阳宏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77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出资方为中泰资管772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772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为孙小平,其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以下简称“中泰资管”或“受让方”)于2024年2月26日签署了《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皓宏智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0,3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中泰资管。
2、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中泰资管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
3、本次协议转让前,皓宏智业持有公司股份60,050,117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2月26日总股本的14.85%,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4.93%;中泰资管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皓宏智业持有公司股份
39,750,117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2月26日总股本的9.83%,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9.88%;中泰资管持有公司股份20,300,0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2月26日总股本的5.02%,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5.05%。
4、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先生持有皓宏智业78.01%股权,皓宏智业为欧阳建平实际控制的企业,因此欧阳建平与皓宏智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后,欧阳建平先生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与皓宏智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855,971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2月26日总股本的31.61%,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1.79%,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本次协议转让股份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且股份过户相关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全部完成。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皓宏智业的通知,获悉皓宏智业与中泰资管于2024年2月2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皓宏智业拟向中泰资管转让其持有的20,3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截至2024年2月26日总股本的5.02%,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5.05%,转让价格为12.04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44,412,000元。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实施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转让前 | 变动数量(股) | 本次股份转让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当时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当时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转让方 | 皓宏智业 | 60,050,117 | 14.85 | 14.93 | -20,300,000 | 39,750,117 | 9.83 | 9.88 |
受让方 | 中泰资管 | 0 | 0 | 0 | +20,300,000 | 20,300,000 | 5.02 | 5.05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占当时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占当时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皓宏智业 | 合计持有股份 | 60,050,117 | 14.85 | 14.93 | 39,750,117 | 9.83 | 9.8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050,117 | 14.85 | 14.93 | 39,750,117 | 9.83 | 9.8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欧阳建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88,105,854 | 21.79 | 21.91 | 88,105,854 | 21.79 | 21.9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026,464 | 5.45 | 5.48 | 22,026,464 | 5.45 | 5.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079,390 | 16.34 | 16.43 | 66,079,390 | 16.34 | 16.43 | |
合计 | 148,155,971 | 36.63 | 36.84 | 127,855,971 | 31.61 | 31.79 |
注1: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新披露的数据为准),因此上表中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2024年2月26日股本总额为404,428,791股,扣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283,180股后的公司总股本402,145,611股计算。
注2: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交易双方在公司拥有的股份权益变动的时间,即交易双方在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名称: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北京天阳宏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住所/通讯地址:灌南县田楼镇合浦村中小企业园综合楼5-130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志鸿中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欧阳建平)(以下简称“志鸿中科”)
4、注册资本:1,213.093838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期限:2014-12-15至2064-12-14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27133091L
9、股东及持股比例:欧阳建平持有其78.01%股权;开封创利云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00%股权;四川康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6.39%股权;鲁委持有其4.90%股权;青岛科悦融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51%股权;青岛启祥博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0.12%股权;北京志鸿中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0.08%股权。
(二)受让方
1、名称: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77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该资产管理计划出资方为中泰资管772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772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为孙小平,其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2、法定代表人:黄文卿
3、注册资本:16,666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1159314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营业期限:2014-08-13至无固定期限
8、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75号24楼05室
9、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1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 |
2 | 深圳派特纳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4% |
3 | 深圳前海山小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6% |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转让方、乙方: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甲方: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77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皓宏智业同意向甲方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占天阳科技截至2024年2月26日总股本的5.02%,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5.05%股份(即2,030万股),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转让价款、支付对价及其来源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04元/股,约为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不包括停牌日)天阳科技收盘价格的100%。
(四)付款安排
乙方同意甲方可分期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甲方应在股份转让在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变更登记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首笔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剩余转让价款应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起24个月内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
(五)协议签订时间
2024年2月26日。
(六)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任何条款若被法院或任何对本协议有司法管辖权的机构视为无效,并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进行的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交易各方已向公司提供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皓宏智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泰资管)。
3、本次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皓宏智业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及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5、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受让方中泰资管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
6、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2、《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皓宏智业)》;
3、《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泰资管)》;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