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1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目前迅速发展的经营发展需求,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拟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8,659,779(已剔除回购股份1,94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健全、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未来发展的需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请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