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持股比例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持股比例低于5%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纽诺金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纽诺金通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至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披露了《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42),公司5%以上股东纽诺金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诺金通”)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00%的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纽诺金通出具的《关于减持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时间到期暨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纽诺金通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本次权益变动后,纽诺金通持有公司股份11,432,897股,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减持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纽诺金通减持计划已到期,累计减持8,269,108股,股份变动比例为4.32%,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纽诺金通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12/8至2023/5/22 | 28.06 | 3,469,108 | 1.52% |
大宗交易 | 2022/12/12至2023/3/14 | 27.02 | 4,800,000 | 2.10% | |
被动减持 | - | - | - | 0.70% | |
合计 | - | 8,269,108 | 4.32% |
注:1、以上涉及减持比例及本次变动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剔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942,000股。
2、以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 持有股份数量 | 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 持有股份数量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纽诺金通 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9,702,005 | 9.32% | 11,432,897 | 4.999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702,005 | 9.32% | 11,432,897 | 4.99996% |
注:1、以上涉及减持比例及本次变动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剔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942,000股。
2、以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5、本次权益变动后,纽诺金通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下降至5%以下。
三、备查文件
1、纽诺金通《关于减持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到期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纽诺金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登记结算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