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YAN JONATHON JUN)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YAN JONATHON JUN,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YAN JONATHON JUN:男,1963年生,澳大利亚国籍,管理学硕士。曾任悉尼科技大学商学院中文国际MBA教育中心主任、英世企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意国时尚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全球金融发展教育中心主任,现任深圳国际公益学院院长,兼任宝新能源(000690)独立董事、华宝国际(HK.00336)独立非执行董事、山高控股(HK.00412)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2年5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海晨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 2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
6 | 6 | 0 | 0 | 2 |
2、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在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针对公司2022年度利
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在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针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在2023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针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在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针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补选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事项进行审查,对拟聘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人选进行了全方位了解。
运用本人在金融、教育及咨询领域的行业经验和资源,针对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和战略发展需求,秉承忠实勤勉原则,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广泛搜寻优秀人选,客观公正地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发表了专业意见。
(2)审计委员会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每季度参加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持续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
年10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将在2024年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4、与公司日常沟通和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保持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视讯会议、资料审查或现场了解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的报告,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为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及时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汇报,使我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提出的疑问及时解答,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的支持。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有关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内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法人治理、日常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际运行情况。
3、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前我认真审核了拟聘董秘、副总经理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且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且候选人投资经验背景与公司目前投融资发展需求非常契合。
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ESG报告披露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
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审议前我详细阅读了公司关于可持续发展、两业融合、公司治理结构、环保措施、履行社会责任、创新驱动举措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内容及相关资料,报告较为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ESG治理状况。公司对环境、社会及治理相关工作的开展及信息披露十分重视,本次为公司首次编制和披露ESG报告,建议后续持续加强相关的工作和信息披露,在专注生产经营的同时,更多承担社会责任,为环境、民生、技术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根据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8,659,779(已剔除回购股份1,94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003万元,该现金分红方案已于报告期内实施完毕。
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执行,严格落实现金分红政策、比例和决策程序等内容,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2024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YAN JONATHON JUN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