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www.cninfo.com.cn)。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8,6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终止“深圳研发中心项目”的后续投入,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5,998.88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延长授信期限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至人民币150,000万元(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品种,授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在授信期限及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各项有关文件。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使用金额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延长授信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协议金额为准。授信方式包括贷款、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贸易融资类业务等,授信期限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88个月,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