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捷强装备(300875)公司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24 日、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2026-013)。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母公司本期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7,914,945.44 元, 盈余公积为30,528,557.53 元,资本公积为981,797,935.15 元。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和《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公司拟使用盈余公积 30,528,557.53 元和资本公积267,386,387.91 元,两项合计297,914,945.44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累计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 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 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 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起45 日内,8:30-12:00,13:0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 号

邮政编码:300400

电话:022-86877809

电子信箱:jqzb@tjjqzb.com

联系人:刘群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