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蒙泰高新(300876)公司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200,000.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6日

2、除权除息日:2023年4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4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林煜

咨询电话:0663-3904196

咨询传真:0663-32780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