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晓兵先生提议召开和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
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