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3  蒙泰高新(300876)公司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71,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不高于1,142,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 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6.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27,99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